请您仔细阅读我们给您编撰的这份旅游投诉指南手册,当您旅游期间,因服务或其他方面的原因,合法权益受到损害,希望它能为您提供一点帮助,让您的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护,让您的旅游更加舒畅,旅途倍增愉悦!
旅游投诉范围
1、 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;
2、 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的;
3、 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;
4、 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;
5、 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,损害投诉者利益的;
6、 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;
7、 其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。
投诉状的内容
投诉者应采用书面、来访或电话投诉(来访或电话投诉的,要求其随后递交书面投诉书;递交书面投诉书确有困难的,投诉人应亲自前往质监所进行笔录,并由本人签字确认)。投诉书要求字迹清楚明了,并载明下列内容:①投诉者的姓名、性别、国籍、职业、年龄、单位(团体)名称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。②被投诉者的名称、通信地址、联系电话。③投诉请求和根据的事实与理由。④证据。
投诉时效
向质监所请求用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天。时效期限以请求人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,超过时效的请求质监所不予受理。